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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管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11:19
法律规则的统辖常见的主要有协议统辖、专属统辖、级别统辖等三种,其间,协议统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统辖的效能优先于其他统辖吗?接下来,听讼网小编迁就这个问题进行解说,期望能够解开咱们的疑问,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协议统辖条款的效能优先于其他统辖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则,合同两边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发作胶葛时由哪个法院统辖;而且此种约好统辖优先于一般统辖。
二、协议统辖有必要满意的条件
协议统辖,又称合意统辖或许约好统辖,是指两边当事人在胶葛发作之前或发作之后,以合意方法约好处理他们之间胶葛的统辖法院。
协议统辖有必要契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协议统辖的案子,只限于合同案子,而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胶葛案子中的合同案子。
(2)当事人协议挑选统辖法院的规模,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假如当事人挑选了与合同没有实践联络地址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定地是指合同两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址。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定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定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寄存的地址。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好实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品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作胶葛,因货品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3)有必要以书面合同的方式挑选统辖,包含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统辖条款或许是诉讼前两边当事人达到的统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有必要进行确认的、单一的挑选。当事人有必要在上述五个法院中挑选其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则,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挑选统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许挑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统辖的,挑选统辖的协议无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则确认统辖。
(5)协议统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综上所述,只需协议统辖没有违反专属统辖和级别统辖的规则,协议统辖的效能就会优先于别的两种统辖。假如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当地或许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无妨登陆咱们听讼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具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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