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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04:13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南宁市请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乡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作业或寓居(含契合安顿条件的戎行人员);
2、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独身人员;
3、无房或现住宅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4、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发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一户请求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按房改方针购买单位公有住宅、参与单位集资建房达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规范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房;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异地沟通调动到南宁市的干部职工在原作业城市购买过房改方针性住宅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请求经济适用房流程
①请带着自己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收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② 请求人填表并到相关部分签署定见和盖章。
③ 请求人将需求供给的材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担任查验证件、材料,契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请求家庭的人口、收入、住宅等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定见。
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定见的材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造开展中心,由开展中心进行复审。
⑥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造开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请求人材料公示 ,公示10天后可等候告诉参与选房。
⑦ 选好房后,处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宅准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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