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过期后仍经营危化气体构成何种犯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14:27
依据我国法令的规则,对风险的物品进行运营的,一定要获得相关的运营资历,假如没有资历运营的,对公共安全会构成巨大的要挟,那么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何种违法?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什么违法
一、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
违法嫌疑人李某出资40万元,注册建立一家气体有限公司,由其任法人代表,并处理了安全出产答应证,首要运营工业氧气、乙炔出产等。2009年2月10日,当地安全出产监督管理机关回收了该气体有限公司的安全出产答应证,违法嫌疑人李某 在出产答应证已被回收的状况下,未从头处理答应证,仍从河南永城及其他当地购进氧气、氩气、乙炔等风险化学品,并对外出售。
二、行为人构成何种违法
本文以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则,应构成不合法运营罪。
(一)我国现行的《安全出产答应证法令》、《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证管理办法》、《风险化学品名录》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危化品包含液化、紧缩的氧、氩,乙炔等;国家对风险化学品运营出售施行答应准则,未经答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出售风险化学品。
《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第五十七条还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质检部分、担任风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归纳作业的部分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封闭或许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关于风险物品肇事罪、不合法运营罪或许其他罪的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第四项规则: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证或许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私行从事风险化学品运营的。
(二)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则了不合法运营罪,其间第一项规则:未经答应运营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许其他约束生意的物品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不合法运营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拟定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八项规则:从事其他不合法运营活动,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两年内因同种不合法运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分,又进行同种不合法运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结合本案状况看,违法嫌疑人李某 先是出产氧气、乙炔等物品,在出产答应证被回收的状况下,其又持续从别人处购买危化品(氧气、乙炔、氩气),片面上是一种成心,客观上又施行了加工、出售等行为。依据卷中相关的规则,危化品的出产、运营均需求批阅、答应,因而李某 在答应证被回收的状况下,不该运营上述危化品。假如其未经行政答应,私行运营,数额到达《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条件的,即应按不合法运营罪科罪处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李某 运营不含税金额高达1100085.6元,现已到达了追诉规范。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什么违法”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安全的剖析,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的是不合法运营罪。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什么违法
一、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
违法嫌疑人李某出资40万元,注册建立一家气体有限公司,由其任法人代表,并处理了安全出产答应证,首要运营工业氧气、乙炔出产等。2009年2月10日,当地安全出产监督管理机关回收了该气体有限公司的安全出产答应证,违法嫌疑人李某 在出产答应证已被回收的状况下,未从头处理答应证,仍从河南永城及其他当地购进氧气、氩气、乙炔等风险化学品,并对外出售。
二、行为人构成何种违法
本文以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则,应构成不合法运营罪。
(一)我国现行的《安全出产答应证法令》、《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证管理办法》、《风险化学品名录》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危化品包含液化、紧缩的氧、氩,乙炔等;国家对风险化学品运营出售施行答应准则,未经答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出售风险化学品。
《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第五十七条还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质检部分、担任风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归纳作业的部分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封闭或许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关于风险物品肇事罪、不合法运营罪或许其他罪的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第四项规则:未获得风险化学品运营答应证或许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私行从事风险化学品运营的。
(二)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则了不合法运营罪,其间第一项规则:未经答应运营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许其他约束生意的物品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不合法运营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拟定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八项规则:从事其他不合法运营活动,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两年内因同种不合法运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分,又进行同种不合法运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结合本案状况看,违法嫌疑人李某 先是出产氧气、乙炔等物品,在出产答应证被回收的状况下,其又持续从别人处购买危化品(氧气、乙炔、氩气),片面上是一种成心,客观上又施行了加工、出售等行为。依据卷中相关的规则,危化品的出产、运营均需求批阅、答应,因而李某 在答应证被回收的状况下,不该运营上述危化品。假如其未经行政答应,私行运营,数额到达《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条件的,即应按不合法运营罪科罪处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李某 运营不含税金额高达1100085.6元,现已到达了追诉规范。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什么违法”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安全的剖析,答应证过期后,仍运营危化气体行为人构成的是不合法运营罪。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