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遗赠孙子房产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6:10
案情
林老先生和老伴李老太生前共育一儿一女。自女儿出嫁后,两位白叟就和大儿子一家三口人幸福地日子在一起。所住宅子的产权人是林老先生、李老太和儿子,是由公有住宅购买为产权房的。因为年事已高,林老先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林老先生和老伴李老太商议,计划将所住的房子留个遗言给仅有的孙子。然后,林老先生就自己手书了一份遗言,写明:“同老伴商议过将自己的住宅给孙子”,并且在遗言上签了自己的姓名,并在这份遗言上注明晰自己患病的几个时间段和详细日期。没有多久,林老先生的病况加剧,最终因医治无效而逝世。林老先生逝世后,老伴李老太就将林老先生的遗言拿出给了孙子。因为孙子在大学里学的法令,知道林老先生给自己的遗言在法令上叫遗赠。咨询过律师后知道,遗赠是要自己作出承受遗赠的表明,所以孙子就书面向该房子的其他两个产权人即爸爸和奶奶作出了承受遗赠的表明。林老先生的女儿知道此过后,以为这个遗言没有清晰写遗言的日期,并且遗言的内容中承继的标的“住宅”也不清晰,并且自己的父亲是生前想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而不是身后过户。因为父亲生前没有实行,所以现在遗言就应该是无效的。因为两边的定见不一致,无法之下,林老先生的孙子将林老先生的女儿等告上法院,要求承继该房子产权1/3比例。
分析
依据《承继法》,公民能够依法立遗言处置个人财产;承继开端后,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承继人有权依法承继遗产。本案中,关于该自书遗言的效能问题,尽管该遗言没有特别清晰的书写日期,但有其他相关的日期,并且从现有依据看,被承继人林老先生只留有一份遗言,该遗言日期的不清晰并不会导致与其他遗言发生抵触的景象。一起,该遗言有立遗言人自己的签名,所以应确定该遗言为被承继人林老先生生前的实在意思表述,该遗言合法有用。林老先生的女儿称该遗言中“住宅”不清晰,但其并未能举证被承继人林老先生名下还有其他住宅,所以照旧理该“住宅”应确定为被承继人林老先生生前寓居的房子。综上所述,林老先生孙子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撑。
判定
法院支撑了我方的观念,判定林老先生名下的该房子产权1/3比例归其孙子一切。
林老先生和老伴李老太生前共育一儿一女。自女儿出嫁后,两位白叟就和大儿子一家三口人幸福地日子在一起。所住宅子的产权人是林老先生、李老太和儿子,是由公有住宅购买为产权房的。因为年事已高,林老先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林老先生和老伴李老太商议,计划将所住的房子留个遗言给仅有的孙子。然后,林老先生就自己手书了一份遗言,写明:“同老伴商议过将自己的住宅给孙子”,并且在遗言上签了自己的姓名,并在这份遗言上注明晰自己患病的几个时间段和详细日期。没有多久,林老先生的病况加剧,最终因医治无效而逝世。林老先生逝世后,老伴李老太就将林老先生的遗言拿出给了孙子。因为孙子在大学里学的法令,知道林老先生给自己的遗言在法令上叫遗赠。咨询过律师后知道,遗赠是要自己作出承受遗赠的表明,所以孙子就书面向该房子的其他两个产权人即爸爸和奶奶作出了承受遗赠的表明。林老先生的女儿知道此过后,以为这个遗言没有清晰写遗言的日期,并且遗言的内容中承继的标的“住宅”也不清晰,并且自己的父亲是生前想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而不是身后过户。因为父亲生前没有实行,所以现在遗言就应该是无效的。因为两边的定见不一致,无法之下,林老先生的孙子将林老先生的女儿等告上法院,要求承继该房子产权1/3比例。
分析
依据《承继法》,公民能够依法立遗言处置个人财产;承继开端后,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承继人有权依法承继遗产。本案中,关于该自书遗言的效能问题,尽管该遗言没有特别清晰的书写日期,但有其他相关的日期,并且从现有依据看,被承继人林老先生只留有一份遗言,该遗言日期的不清晰并不会导致与其他遗言发生抵触的景象。一起,该遗言有立遗言人自己的签名,所以应确定该遗言为被承继人林老先生生前的实在意思表述,该遗言合法有用。林老先生的女儿称该遗言中“住宅”不清晰,但其并未能举证被承继人林老先生名下还有其他住宅,所以照旧理该“住宅”应确定为被承继人林老先生生前寓居的房子。综上所述,林老先生孙子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撑。
判定
法院支撑了我方的观念,判定林老先生名下的该房子产权1/3比例归其孙子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