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该怎样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6:52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网友咨询:
我是咱们小区120户业主代表,咱们在购买小区商品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购房款中含水电开户费,交房时水通电通。但开发商却将小区用电开户以房地产公司名义在供电部分立户,供电部分每月抄总电表,而不是向原告每户抄表收费。本年,供电部分向咱们小区宣布紧急通知称,鉴于现在用电无人处理的现状,经对小区用电设备实地勘测,小区部分低压工程存在安全危险,且未经供电部分勘测、规划、施工和检验,需将原50mm2铝芯电缆更换成95mm2铜芯电缆,对其进行改造合格后方可接收。请律师帮咱们出个主见,咱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好为原告处理用电开户,一户一表,并承当小区供电设备不合格存在安全危险的职责,你们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选出诉讼代表人,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则,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全面实行自己的责任。这便是合同要全面实行的准则,也便是说,开发商在实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只要实行交给房子等责任,并且要按合同约好,业主交纳水电开户费,开发商就要实行到电力部分处理开户手续,消除用电危险的责任将原50mm2铝芯电缆更换成95mm2铜芯电缆,对原存在危险的电路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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