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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罪认定处罚的具体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12:55
骗子假充公司领导,将某公司的管帐加为微信老友,接着又将管帐拉进以公司命名的微信群。管帐发现群里都是公司职工,便误认为进了单位作业群。
管帐发现群里都是公司职工,便误认为进了单位作业群。骗子假造交还客户保证金、付出定金等理由,骗得管帐两次转账总计136万元。通过警方侦办,两名担任取钱的欺诈嫌犯被捕,而真实的“上家”还在追捕中。昨日,无锡滨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2016年6月20日下午5点多,锡城一家公司的顾总、李总自动来加管帐钱某的微信。顾总是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总则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第二天上午9点30分左右,钱某被顾总拉入微信群中,群名正是公司的姓名。看微信群中都是公司的职工,钱某认为这是作业群。
李总在群里让钱某联络深圳的郑总,问昨日谈好的合同保证金什么时候过来。钱某电话联络,电话那头郑总操着南边口音,说是正在开会,晚点将保证金打过来,别的会直接将合同发给李总。没多久,李总就在微信群里说,保证金56万元已到个人账户,晚点会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上,一起发了银行转账记载的截图。
这时,群里有职工建言,这样的合同公司没有赢利,李总决议让郑总按照原先的合同实行。钱某电话和谐后,郑总赞同修正合同,改天跟李总面谈。群中又有职工主张,为不影响两边实行合同,交还56万元保证金。李总赞同了,让钱某先用公司的钱款交还,稍后会将自己账上的钱补回公司的账户。
钱某转账后,群里的李总又问公司账户上还有多少钱。钱某说网银余额122万元。李总指示转账80万元给郑总,表明协作诚心。钱某再电话联络郑总,对方表明隔天就会把80万元交还。钱某将转账记载截图到群里报告,可群里再无动态。
徐州刑事犯罪律师解读欺诈罪的确定处分
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欺诈罪侵略目标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使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一、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11年4月8日起实施)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确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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