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4:11环渤海新闻网音讯(记者刘珲)记者昨日从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悉,从本年1月1日起,契合条件的“五七工”“家族工”自己自愿按规则参保缴费后可归入根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完成老有所养。
“五七工”“家族工”是指上世纪60至70年代,在国有企业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五七工”)和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家族工”)。
“五七工”“家族工”(含大街办的企业中的“五七工”“家族工”)须一起契合4项根本条件,方能归入根本养老保险统筹规模。即:1.2009年12月31日前具有唐山市乡镇户籍;2.未参加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3.实施“统账结合”准则前(指1995年12月底前),在河北省乡镇用人单位作业满3年以上;4.2009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55周岁以上、男年满60周岁以上。
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供认的接连工龄,无视同缴费年限,依照权力和职责对等的准则,由自己提出书面请求,按规则规范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后,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其间,按高规范(全省在岗员工平均工资100%)缴费的,月根本养老金为485元;按低规范(全省在岗员工平均工资60%)缴费的,月根本养老金355元。补缴完成后,缴费年限按15年核算。
按以上规范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从2010年1月开端补缴,补缴的悉数费用到账后的下月起计发待遇,参加今后年度根本养老金调整。此外,归入统筹人员,根本养老金按上述规范发放后,其他待遇按我省根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和计发规范发放。
为表现单位职责,缴费额度的20%由原单位给予补助,剩下的80%由自己交纳。原单位无力补助或灭失的,由原承办五七工厂的单位补助。单位或承办五七工厂的单位效益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恰当多补;效益较差、人数较多、担负较重的单位,一次性交纳单位补助部分有困难的,可与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洽谈签定分期补缴协议,协议补缴期限最迟不晚于2010年末。原单位和原承办五七工厂的单位均现已灭失的,由自己按全额交纳。
以上人员个人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树立个人账户,按个人账户部分的数额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贮存额按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息。
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人员逝世时,按份额扣除已付出的根本养老金后,个人账户贮存额仍有剩下的,剩下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付出额占根本养老金份额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