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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5:52

收养的效能是指因收养行为所导致的法令结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 养爸爸妈妈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发生拟制的直系血亲联系。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构成法令拟制的直系血亲联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令地位。养子女和养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和责任主要有:(1)养爸爸妈妈有抚育教育子女的责任,养子女有对爸爸妈妈奉养的责任;(2)养子女能够随父姓,也能够随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能够保存原姓;(3)养爸爸妈妈有管束和维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力和责任;(4)养子女和养爸爸妈妈互为榜首次序的继承人。此外,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的近亲属之间也发生法令拟制的近亲属的联系,即子女与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相同对养子女也适用。(二) 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力和责任联系消除。也就是说,收养联系的树立,不只使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消除,并且其效能涉及到养子女与其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及兄弟姐妹联系的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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