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遇事故也算工伤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9:06听讼网小编从省政府得悉,我省近来修订了《福建省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扩展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规模和工伤的确定规模,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安排归入工伤保险的适用领域,并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往后,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证。新增...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下班途中遇事端也算工伤吗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新增六类安排参与工伤保险
据了解,我省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老方法是2004年制定的,跟着经济社会的开展,此次方法修订后将更多的事业单位和安排归入了工伤保险的领域。
以往,我省只要求企业和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参与工伤保险,新修订的《方法》要求我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六类安排都要依法参与工伤保险,适用规模的扩展让更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二、上下班途中遇事端也算工伤
以往在工伤确定的程序处理中,详细的工伤景象没有加以细化,新《方法》不只扩展了工伤确定的规模,还清晰了详细申报工伤的资料。
三、下列六种景象下受伤的职工,可申报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应提交公安部分的证明或其他有用证明;
(二)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部分的证明或其他有用证明;
(三)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出具的事端职责确定书或相关部分出具的有用证明;
(四)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应提交突发疾病逝世证明或医疗组织出具的抢救证明;
(五)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分的有用证明;
(六)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专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新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判定组织对旧伤复发的承认。
听讼网提示:从上面六种景象中可发现,并非在作业时间受伤才能够算工伤,比如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受伤,抢险救灾期间受伤等,都算是工伤。按规则,各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在收到工伤确定请求之后,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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