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协议哪些约定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0:32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好,因为缺少法令知识,有些约好违背了法令的强制性规则归于无效约好,这类约好对当事人没有法令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背这类约好时,也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离婚后必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力。在不违背婚姻法令、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在,不受别人干与。离婚协议中约好的约束再婚条款因违背法令规则而无效。
限制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承继权
承继权是被承继人逝世后才开端的权力,法定承继人的承继资历只能由被承继人自己撤销,不能由别人干与。
除非是被承继人以遗言的方式予以撤销某承继人的承继资历。因此,夫妻离婚时限制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承继权,既违背法令规则,也无实际意义。
约好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今后
哺育子女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但该责任有时间限制,即在子女18周岁曾经,爸爸妈妈有抚育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子女18周岁今后,若子女无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呈现,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即告免除。
在子女18周岁今后,爸爸妈妈对子女的协助归于自愿行为,没有法令的强行性限制。
此外,依据法令规则,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爸爸妈妈一方经济条件有限,日子困难,也能够要求下降抚育费的付出规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