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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执行费怎么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05:43
法院判定后,被实行方应该依法实行。假如拖欠,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能够请求强制实行,而强制实行的费用不需求提起强制实行的当事人承当,而由被实行人担任。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期望能够给我们带来协助。
法院判定实行费怎样付
判定收效后,请求人请求强制实行,不需求交纳请求实行费。
实行费用在实行金钱到位后,由法院向被实行人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十四条 请求费别离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人民法院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调解书,判定组织依法作出的判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请求供认和实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定以及国外判定组织判定的,依照下列规范交纳:
1.没有实行金额或许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实行金额或许价额不超越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越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依照1.5%交纳;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依照1%交纳;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超越1000万元的部分,依照0.1%交纳。
一、实行期限
1、被实行人有产业可供实行的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实行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实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同意。请求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越六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成原人民法院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也能够决议由本院实行或许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实行。
二、实行方法
针对被实行的产业,人民法院在实行中可采纳冻住、划拨存款、提留;搜寻、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产业;强制迁出房子等多种方法。但人民法院在采纳这些办法时,应保存被实行人及其所抚育家族的日子必要费用。
三、实行监督
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人员的详细实行不妥或有过错的,有权向该实行人员地点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有权要求实行人员依法实行职责,对实行人员在案子实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分或其他有关部分告发或指控。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法院判定实行费怎样付的问题回答,由此可见,被实行人拖欠实行判定的行为是没有任何用途的,终究还将需求承当法院强制实行的实行费用乃至面对更多的法令责任。读者假如需求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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