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诉讼费由谁来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1:15
一、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当?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恳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当。
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守时,一起告诉原告预交诉讼费,最终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当”的准则确认诉讼费的承当方和两边职责的巨细各自承当的份额,假如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交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子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则,每件10-50元;假如触及切割产业,产业的总额不超越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越一万元,超越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当,在案子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认。
家庭产业案子征收的费用,按两边争议产业的价值核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怎样交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子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能够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请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告诉后仍不预交,或许请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同意而仍不预交的,按主动撤回申述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担负。两边都有职责的,由两边分管。可是离婚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的担负,则由人民法院视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决议,担负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恳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当。
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守时,一起告诉原告预交诉讼费,最终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当”的准则确认诉讼费的承当方和两边职责的巨细各自承当的份额,假如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交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子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则,每件10-50元;假如触及切割产业,产业的总额不超越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越一万元,超越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当,在案子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认。
家庭产业案子征收的费用,按两边争议产业的价值核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怎样交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子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能够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请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告诉后仍不预交,或许请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同意而仍不预交的,按主动撤回申述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担负。两边都有职责的,由两边分管。可是离婚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的担负,则由人民法院视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决议,担负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