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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注意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12:13

  房子产权承继过户的留意点
(1)许多产权承继人在没有处置房产时都没有承继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求承继。这样的承继应先次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悉数参与。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切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抛弃承继,由房子实践占有(分配)人一人承继。
(2)假如房子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子实践占有人逝世,处理承继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抛弃承继后,由房子实践占有人的爱人和子女代为承继。
(3)产权人逝世,其爱人和子女一起承继。为便于买卖,爱人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抛弃产权,由一人承继。
上述三种状况,获得承继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处理换证后方可买卖。
(4)共有人逝世,产权人(其爱人)和子女一起承继。这种状况处理承继公证后不必换证即可买卖。
实际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状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姓名都是自己的,不需求寻求他人定见为由而要求过户,疏忽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子的状况,这种状况买卖前需求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干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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