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的具体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01:531. 哪些状况能够保存土地承揽运营权?
陕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土地承揽法方法(以下简称《施行方法》)第九条规则:
a.承揽方全家迁入小城镇,不肯抛弃土地运营权的(如:集镇、县城从事二、三工业户口未迁);
b.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和契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则的士官;
c.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d.服刑人员。
2.哪些状况不得回收承揽地?
《施行方法》第十条规则:
a.承揽期内妇女成婚或男到女家落户的,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揽地的;
b.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日子或不在原居住地日子但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揽地的。村庄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成婚后在迁入地获得承揽地的,迁入地的团体经济安排应当奉告迁出地的团体经济安排。
3.哪些状况可依法回收承揽地?
《施行方法》第十一条规则,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回收承揽地:
a.承揽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自愿抛弃土地承揽运营权的;
b.承揽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享有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
c.承揽方迁入其他团体经济安排获得成员资历并承揽运营土地的;
d.系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或许转业后国家安顿工作的士官;
e.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并获得非农业户口的;
f.承揽运营的农户消亡的。
4.哪些状况可调整承揽地?
《施行方法》第十八条规则:承揽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揽地。承揽期内有下列特别景象之一,对单个农户之间承揽犁地需求恰当调整的,应当经本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许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的赞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村庄土地承揽行政主管部门赞同。
a.因自然灾害严峻损毁承揽地的;
b.因土地被国家征收、征用,承揽方自愿将安顿补偿费交团体经济安排,要求持续承揽土地的;
c.兴办村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许施行村庄建造规划占用承揽地的;
d.单个农户人均承揽地面积缺乏本团体经济安排人均承揽地面积二分之一的。
需求调整土地的,要掌握好以下准则:
a.是在单个农户间调整,而不是打乱从头发包;
b.需求调整的土地首先在团体机动地、交回或许依法回收的承揽地、复垦地、依法新开垦土地中调整或许经过承揽户之间交换承揽地的方法处理;
c.承揽合同约好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好;
d.依法调整土地时,被调整土地已栽培生长期长的作物,经发包方和谐,补地农户应当对退地农户栽培的作物予以补偿,也能够由退地农户向补地农户付出必定费用后持续播种;
e.土地调整后,或家庭分户或许离婚需求对原承揽地进行切割承揽的,应与发包方从头签定书面承揽合同,并换发相应的确权证书,切割后的承揽期限为家庭承揽的剩下期限,原承揽合同和运营权证书一起报废,并由发包方回收。
5.对机动地、复垦地、新开垦土地、交回或依法回收的承揽地怎么发包?
对这类土地,假如没有需求补地的,可采用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其他方法进行承揽,但承揽期限不得超越三年,承揽人不得栽培生长期善于承揽期的作物。如2006年9月28日前已缔结的土地承揽合同的剩下期限,从2006年9月28日之后超出三年,超越部分不受法令保护,应当改动承揽合同,并由发包方作相应处理,期满后应当安排从头发包。
6.土地承揽后,承揽方对搁置、荒芜的犁地怎么办?
《施行方法》第十七条规则:承揽方不得搁置、荒芜犁地。搁置、荒芜犁地的,发包方应当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发包方能够托付其他农户播种,并书面奉告承揽方;播种者不得栽培生长期善于一年的作物。原承揽户要求康复播种时,播种者应当在作物收成后偿还犁地。承揽方弃耕疏弃接连超越2年的,发包方能够依法免除村庄土地承揽合同,回收承揽犁地。
7.征收、征用承揽地应当怎样补偿?
《施行方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则:征收、征用承揽地应当依法补偿。征收、征用土地前,应当将征地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安顿方法和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承揽地所在地的城镇、村予以布告,听取被征土地的村庄团体经济安排和承揽户的定见。征收、征用承揽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顿计划赞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付出。
土地补偿费的运用、分配方法,由本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讨论决定。依法补偿给被征地农户的费用,应当直接将补偿款发放给被征地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婪、移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分期付出或许延期付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对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或许私行扩展征地规模以及未准时足额付出补偿费的,承揽户能够拒断交地。承揽户获得征收土地补偿费等费用后,土地承揽合同应当依法改动或许停止。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等确权证书由发证机关改动或许刊出。
8.哪些状况下施行的流通合同无效?
《施行方法》第二十七条规则,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土地承揽经权流通合同无效:
a.违背承揽方志愿的;
b.依法应经发包方赞同而未经赞同的;
c.不属于同一团体经济安排的承揽人之间交换土地承揽运营权的;
d.违背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9.发包方违背《施行方法》怎么处理?
第三十一条规则,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村庄土地承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佰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a.越权发包土地的;
b.以家庭承揽方法发包村庄土地,未按照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的;
c.掠夺、危害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依法享有的村庄土地承揽运营权的;
d.未按规则承揽年限发包土地的;
e.逾期未签定土地承揽合同或许拘留土地承揽合同运营权证等确权证书的。
10.对承揽方违背《施行方法》作何处理?
《施行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则,承揽方改动土地农业用处或许形成村庄土地永久性危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令、法规规则予以处分。违背规则,承揽方持续占用应当交回的承揽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村庄土地承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佰元以上二千以下的罚款,一起依法改动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等确权证书;给他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11.对国家机关人员违背施行方法怎么处理?
《施行方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给当事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不按规则挂号、颁布、改动村庄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等确权证书的;
b.对有关村庄土地承揽的投诉、告发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c.干与农人生产运营自主权和流通自主权的;
d.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危害农人土地承揽运营权的行为。
12.村庄土地承揽行政主管部门有哪些?
陕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土地承揽法施行方法第四条清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别离按照各自责任,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土地承揽及承揽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村庄经济运营管理机构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