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1:26
纳贿罪针对的是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位上面贪婪纳贿的行为,归于比较严重的职务违法,而免于刑事处分是指在满意必定的条件时违法人能够不必承当刑事责任,关于纳贿罪是否能够免于刑事处分,还要看纳贿罪是否能够满意免于处分的条件,跟着听讼网小编看看吧。
纳贿罪免于刑事处分的情节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建立的具有法定景象的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准则。实施这一准则,能够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该追查刑事责任人的过错追查,能够节省司法资源,防止无效劳动。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违法,没有告诉或许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则、法则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1、《刑法》第六十七条:“ 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2、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处理纳贿刑事案子适用法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的告诉: “十二、关于正确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方针的问题:在从严惩办纳贿违法的一起,关于具有自首、建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免于刑事处分困难,缓刑能够争夺。国家工作人员贪婪、纳贿、挪用公款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违法行为使国家、团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体现的;
(三)违法动机、手法等情节恶劣,或许将赃物用于不合法活动的;
(四)归于共同违法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许犯稀有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六)违法触及的资产归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情节严重的。
纳贿罪特征
违法客体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客观方面
(2)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使用自己职务上主管、担任或许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力所构成的便当条件。
纳贿罪的行为方法有两种: 纳贿罪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自动向别人讨取资产。
二是收纳贿赂。即行为人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并为别人获取利益。获取的利益能够是不合理利益,也能够是合理利益。自动讨取别人资产的行为,比被迫纳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刑法》规则,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的就构成纳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别人获取利益这个条件。
纳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纳贿赂这两种根本行为形状外,还包含以下两种体现形式:①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则。②斡旋纳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则。
纳贿罪的变现方法一是索贿。即在公务活动中自动向别人讨取资产。二是收纳贿赂。即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并为别人获取利益。无论是归于哪一种纳贿方法,只需他满意条件就能够构成纳贿罪,而当满意于免于刑事处分的条件时,既能够不处分,详细了解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
纳贿罪免于刑事处分的情节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建立的具有法定景象的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准则。实施这一准则,能够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该追查刑事责任人的过错追查,能够节省司法资源,防止无效劳动。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违法,没有告诉或许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则、法则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1、《刑法》第六十七条:“ 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2、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处理纳贿刑事案子适用法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的告诉: “十二、关于正确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方针的问题:在从严惩办纳贿违法的一起,关于具有自首、建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免于刑事处分困难,缓刑能够争夺。国家工作人员贪婪、纳贿、挪用公款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违法行为使国家、团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体现的;
(三)违法动机、手法等情节恶劣,或许将赃物用于不合法活动的;
(四)归于共同违法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许犯稀有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六)违法触及的资产归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情节严重的。
纳贿罪特征
违法客体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客观方面
(2)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使用自己职务上主管、担任或许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力所构成的便当条件。
纳贿罪的行为方法有两种: 纳贿罪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自动向别人讨取资产。
二是收纳贿赂。即行为人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并为别人获取利益。获取的利益能够是不合理利益,也能够是合理利益。自动讨取别人资产的行为,比被迫纳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刑法》规则,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的就构成纳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别人获取利益这个条件。
纳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纳贿赂这两种根本行为形状外,还包含以下两种体现形式:①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则。②斡旋纳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则。
纳贿罪的变现方法一是索贿。即在公务活动中自动向别人讨取资产。二是收纳贿赂。即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并为别人获取利益。无论是归于哪一种纳贿方法,只需他满意条件就能够构成纳贿罪,而当满意于免于刑事处分的条件时,既能够不处分,详细了解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