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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的退还与追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2:52

(一)多缴税款的交还
交税人因计算错误、税率适用不妥、币种及汇率的误差等原因,超越应交税款多缴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依职权或应交税人的要求予以交还。
1、多缴税款交还的条件和规模
(1)税款交还的条件是交税人现已交纳了超越应交税额的税款。(2)税款交还的规模包含:①计算错误和结算性质的退税;②为加强对收人的处理,规则交税人先按应交税额如数交纳人库,经核实后再从中交还应退的部分;③减免税方针履行滞后构成的退税。
2、税款交还的方法和时限
(1)税款交还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税务机关发现后依职权自动交还;一种是交税人发现后要求交还。
(2)税款交还的时限。分为两种状况:一是税务机关发现的多缴税款,应立即交还;二是交税人发现的,能够自结算交交税款之日起3年内要求交还。
3、税款交还的要求
(1)税款交还的时刻要求。税务机关发现交税人多缴税款而自动退税的状况下,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处理交还手续;在交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交还的状况下,交税人应向税务机关书面阐明多缴税款的所属税种、税额、原完税凭据的号码、缴库日期,提出退款要求。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交税人交还请求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处理交还手续。
(2)税款交还的数额。①在税务机关发现后自动交还的状况下,其交还的数额为交税人多交纳的税款;②交税人发现后要求交还的状况下,交还的数额是交税人多交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同期退税利息依照税务机关处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活期存款利翱」算。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含依法预缴税款构成的结算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3)退税时的税款抵缴。当交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能够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交还交税人。
(二)税款的追征
在实践税款征缴过程中,因为征纳两边的忽略、计算错误等原因构成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征或少征的税款要求补缴,对未缴少缴的税款进行追征。
1、税款追征的条件和规模
(1)税款追征的条件条件是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了应纳的税款。
(2)税款追征的规模包含:①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妥或许法律行为违法构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②交税人、扣缴义务人非片面成心的计算错误以及显着笔误构成的未缴、少缴税款;③偷税、骗税和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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