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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误嫁精神病夫婚姻无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7:34
在成婚之前其实很多人对自己的另一半并不了解,也没有时机多去了解就盲目嫁了,在共同生活的时分女人才知道了本来自己的老公是有精力方面的疾病,她就以为老公及其家人欺骗了自己,女误嫁精力病夫婚姻无效吗?重视听讼网,了解更多常识。
女误嫁精力病夫可恳求婚姻无效吗?能够。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婚姻无效。一起,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景象奉告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
婚后发现爱人有精力病怎么办?
可向法院申述:恳求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规则: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责任。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料无过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
婚姻无效的恳求人
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好坏关系人包含:
(一)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好坏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恳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好坏关系人为恳求人,婚姻关系当事人两边为被恳求人。夫妻一方逝世的,生计一方为被恳求人。夫妻两边均已逝世的,不列被恳求人。
恳求吊销婚姻有时刻约束吗?答案是必定的。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受钳制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在自成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刻期限没有提出吊销恳求,即视为有用婚姻。
2、因钳制而订立的婚姻往往是受钳制方违反了自己的志愿而订立的婚姻,假如成婚后受钳制方自愿接受了现已建立的婚姻关系,那么法令就会让这个婚姻关系持续有用。假如成婚后受钳制方不肯保持现已建立的婚姻关系,就能够恳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许人民法院吊销其婚姻效能,使现已订立的婚姻关系失效。但是,假如受钳制方长时刻不行使这个权力,不建议吊销婚姻的效能,就会使得这一婚姻关系长时刻处于一种不安稳的状况,不利于维护婚姻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两边当事人所生子女的利益,也不利于家庭、社会的安稳。一起还可能使婚姻登记机关或许人民法院在判别是否吊销当事人婚姻效能时,因为时刻太长而无法作出精确的判别。
因而婚姻法规则,受钳制方提出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权有必要在法令规则的时刻内行使,假如超过了法令规则的期限还不行使,受钳制方就失去了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权力,其所订立的婚姻为合法有用的婚姻,受钳制方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恳求吊销该婚姻。
3、根据规则,受钳制方行使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权的期限是一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期限内,受钳制方有必要决议是否提出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不然,受钳制方就失去了提出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权力。那么,这一年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呢?本条规则的这一年期限的起算时刻有二种景象:
(1)自受钳制方成婚登记之日起算,即受钳制方应当在成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议是否恳求有关部门吊销其婚姻的效能。
(2)自受钳制方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即受钳制方自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议是否恳求有关部门吊销其婚姻的效能。这种状况首要考虑到在钳制的婚姻中,有的受钳制方是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如劫持、拐卖的妇女被逼与别人缔成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别人约束人身自由,有关部门未挽救前,是无法提出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的,故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受钳制方提出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时刻有必要待其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女误嫁精力病夫可恳求婚姻无效吗?在成婚之前应该要对自己另一半多知道知道,多去调查另一半的状况,防止给自己带来不幸婚姻生活。女误嫁精力病夫要去恳求婚姻无效但不知道该怎么样开端做起的时分,能够找听讼网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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