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15:43实际中,只要在离婚协议书收效日起,离婚夫妻应当依照约定好协议内容实行义务。往往在实践中呈现一方不实行离婚协议的状况,假如发现对方不实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呢?接下来,请跟从听讼网小编一同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不合作处理离婚挂号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须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婚姻挂号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切割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的规则,只要两边在实在自愿的基础上赞同离婚,并对子女抚育和产业切割问题现已作出契合法令准则的处置的状况下,才准予挂号离婚。因而经挂号部分挂号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作要求实行的问题,至于单个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到离婚协议,致离婚后为子女抚育、产业切割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申述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也就是说,在婚姻挂号机关达到的离婚协议,遇一方不实行,另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而只能向法院申述。
向法院申述后,可以请求强制实行。
二、离婚申述怎么确认统辖法院
1、般状况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则,离婚案子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婚姻订立地(通常指婚姻挂号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2、以下状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拘禁
(5)被告均被刊出乡镇户口
综上述,对一方不愿意合作离婚的相关问题解答。实践中,常常会呈现一方不实行离婚挂号,这种状况只能向法院申述。在拿到法院的收效判定之后,可以依法请求强制实行。除此之外也可能有其他的方法,但相比之下,在必定程度上也是可以有用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法令问题,听讼网律师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