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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2:04
彩礼胶葛处理要遵从哪些准则?给付彩礼后未订立婚姻关系的,准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因给付彩礼导致日子困难,应当以肯定日子困难为规范;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要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两边有必要离婚。下面由听讼网小编在本文具体介绍。
一、 彩礼的性质
依照乡村的一般风俗,订亲要举办订亲典礼,婚约一方会向对方,或许各自的爸爸妈妈、亲朋好友会向订亲人赠送订亲礼物,俗称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这种给付资产行为的性质应当加以区别对待:
1、根据包揽、生意性质的婚约而发作的资产给付或许借婚约为名向对方讨取资产。这种给付资产的行为因违背《婚姻法》的制止性规则而归于无效。《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则:制止包揽、生意婚姻和其他干与婚姻自由的行为。制止借婚姻讨取资产。
2、婚约一方在平常给付对方必定数量价值较小的资产,以此来增进两边的爱情,从而促进婚姻的建立。这种给付资产的行为与婚约风俗无关,归于正常的人际交往领域,为一种无偿的赠与。
3、婚约一方依照风俗给付对方必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资产。这种给付资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归于婚约一方以成婚为意图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男女两边的心里实在意思表明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的,这些资产在婚姻关系免除时是能够恳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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