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09:33为了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2次廉政作业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2次廉政作业会议和省党风廉政建造和反腐败作业职责分工会议精神,依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开展变革委、财务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管理教育乱收费作业的施行定见》(教监〔2009〕5号)的有关规则,现就2009年我省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管理教育乱收费作业提出如下施行定见:
一、辅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辅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谁主管,谁担任”的准则和相关部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作业格式;坚持教育、准则和监督偏重,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狠抓各项政策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固已获得的作业效果,避免反弹;坚持校园收费作业通明揭露准则,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教育和谐开展,为促进教育公正,建造教育强省、调和广东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推动职责教育经费保证机制变革,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各地各部分要实在履行好教育投入和收费监管职责,加强统筹和谐,保证职责教育经费保证机制变革顺畅运转和省免费职责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开展变革委、财务部关于在乡村职责教育经费保证机制变革中坚决阻止校园乱收费的告诉》(教财〔2006〕6号)的规则,撤销乡村职责教育阶段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归入财务保证规模。运用非财务资金建造的学生宿舍构成的债款,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逐渐妥善解决。二是从2009年秋季学年起,我省职责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享用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的费用归入职责教育经费保证机制,由各级政府担任。三是从2009年1月1日起,一概撤销职责教育阶段中小校园学生借读费。省财务将经过逐渐提高城乡职责教育共用经费补助规范支撑各市。各市、县财务部分要依据本地财务承受能力等状况,商请教育行政部分研讨确认组织免借读费后经费缺口资金补助方法。四是民办中小校园收费项目一致为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承担职责教育阶段教育的民办中小校园,应按省规则的规模和财务补贴规范对学生相应减收费用。民办中小学不得提早向学生预收学位费,不得向学生收取入学考试报名费。各地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职责教育阶段除规则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