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法律关系的几个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05:08
依据上述规则,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下面文章中听讼网小编就关于继子女与继爸爸妈妈法令联系的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欢迎我们的阅览,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协助!
1、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生母的子女与继父是何法令联系?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得优待或轻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
第三十六条规则:“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则:“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持续抚育的,仍应由生爸爸妈妈抚育。”
依据上述规则,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现已构成的拟制血亲联系不能天然停止,继父或继母对构成抚育联系的未成年继子女仍有抚育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但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权力责任发生的亲属根底毕竟是姻亲联系,因而依据法令的有关规则,在姻亲联系由于离婚或一方逝世而停止的情况下,对现已转化为拟制血亲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继子女未成年,继母或继父回绝持续抚育的,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间现已构成的权力责任联系停止;继子女成年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现已构成的身份联系和权力责任联系不因离婚而天然免除,只要在继爸爸妈妈或继子女一方或两边提出免除继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并契合法令要求的条件下,方可免除。
2、离婚时,继父能否与生母抢夺继子女的抚育权?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则: “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得优待或轻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
从上述规则能够看出,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若构成了事实上的抚育教育联系,那么二者之间的联系天然适用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继父与生母、继母与生父离婚时当然也能够与亲生爸爸妈妈相同争夺对继子女的抚育权。
3、继子女能否随继父将户口迁入北京?如能,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依据当时我国法令法规及方针的规则,继子女是能够随继父将户口迁入北京的,但处理程序和条件反常严厉。
A.处理外省市继子女投靠继父入户北京,须具有如下条件:
(1)继父与生母成婚须满三年以上;
(2)请求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育时刻须满三年以上,并须供给法院的判定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刻以法院判定收效或经公证的协议书公证日期为准;请求人须契合计划生育方针;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含:①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②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育三年以上。)
(4)请求人与继父在北京共同生活三年以上;
(5)继父在北京有房产;
(6)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B.处理外省市继子女投靠继父入户的受理地址:入户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户政大厅。
C.处理外省市继子女投靠继父入户所需的文件资料:
(1)入户请求;
(2)继子女及生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父与生母的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继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母离婚的民事判定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继父离婚的民事判定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证明文件。
1、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生母的子女与继父是何法令联系?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得优待或轻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
第三十六条规则:“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则:“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持续抚育的,仍应由生爸爸妈妈抚育。”
依据上述规则,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现已构成的拟制血亲联系不能天然停止,继父或继母对构成抚育联系的未成年继子女仍有抚育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但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权力责任发生的亲属根底毕竟是姻亲联系,因而依据法令的有关规则,在姻亲联系由于离婚或一方逝世而停止的情况下,对现已转化为拟制血亲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继子女未成年,继母或继父回绝持续抚育的,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间现已构成的权力责任联系停止;继子女成年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现已构成的身份联系和权力责任联系不因离婚而天然免除,只要在继爸爸妈妈或继子女一方或两边提出免除继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并契合法令要求的条件下,方可免除。
2、离婚时,继父能否与生母抢夺继子女的抚育权?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则: “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得优待或轻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
从上述规则能够看出,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若构成了事实上的抚育教育联系,那么二者之间的联系天然适用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有关规则,继父与生母、继母与生父离婚时当然也能够与亲生爸爸妈妈相同争夺对继子女的抚育权。
3、继子女能否随继父将户口迁入北京?如能,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依据当时我国法令法规及方针的规则,继子女是能够随继父将户口迁入北京的,但处理程序和条件反常严厉。
A.处理外省市继子女投靠继父入户北京,须具有如下条件:
(1)继父与生母成婚须满三年以上;
(2)请求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育时刻须满三年以上,并须供给法院的判定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刻以法院判定收效或经公证的协议书公证日期为准;请求人须契合计划生育方针;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含:①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②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育三年以上。)
(4)请求人与继父在北京共同生活三年以上;
(5)继父在北京有房产;
(6)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B.处理外省市继子女投靠继父入户的受理地址:入户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户政大厅。
C.处理外省市继子女投靠继父入户所需的文件资料:
(1)入户请求;
(2)继子女及生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父与生母的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继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母离婚的民事判定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继父离婚的民事判定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