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后是否还能进行土地确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7:23被租借出去的土地上,承租方建起了两间门面房,让土地确权成了一个难题。
关于该土地,土地原承揽户徐某想要将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持续给承租方运用;承租方则供给了新处理的《集体土地运用证》,并表明该土地现已取得了合法运用手续。
太和县大新镇农业归纳服务站的一名负责人表明,该土地的运用性质发作了改动,因而无法进行土地确权。该镇国土资源所的一名负责人表明,对方具有合法的手续,主张徐某经过法令途径处理。
被租借出去的土地上,承租方建起了两间门面房,让土地确权成了一个难题。
关于该土地,土地原承揽户徐某想要将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持续给承租方运用;承租方则供给了新处理的《集体土地运用证》,并表明该土地现已取得了合法运用手续。
太和县大新镇农业归纳服务站的一名负责人表明,该土地的运用性质发作了改动,因而无法进行土地确权。该镇国土资源所的一名负责人表明,对方具有合法的手续,主张徐某经过法令途径处理。
土地租借后,遭受确权难
说起自家的地,徐某非常抑郁:土地租借给同村乡民后,无法进行土地确权了。
徐某是太和县大新镇广进村的乡民,终年在外务工。“之前,我和老公吵架了,便单独出去打工。期间,好几年没有回来过。”徐某说,家中的业务都是老公在处理。2012年10月,她老公不幸遇事故逝世了。
本年8月,当地政府开端安排展开土地确权作业。其间,太临路北侧有一块九分地归于徐某家原承揽土地。“可这块地上现已盖了房子,对方阻挠测量导致土地无法确权。”徐某说,经过交流,她才了解到这块地曾被她老公租借给了对方,答应对方永久运用。
得知状况后,徐某表明不会回收该土地,但需求确权在她的名下。该主意遭到对方对立。
为此,徐某向当地的土地部分和农业部分进行了反映,但一向没有得到处理。
租借协议称,答应承租方永久运用
徐某向颍州晚报记者出示了《犁地承揽合同书》复印件和《土地租借合同》的复印件(如上图)。
据《犁地承揽合同书》复印件显现,该土地地名为太临路北,其间规则了土地的面积和四至。该土地的承揽方为徐某老公——王军。
此外,2009年11月14日,王某与李某、高某(夫妻)签定了《土地租借合同》。该合同规则,“土地方位南靠太临路,北至东西出产路,东邻小春山墙,西邻王刚山墙,东西宽6.45米,南北长100米,总面积九分(其间有承继父亲一份在内)”。
该合同写明,甲方(即王某)自愿将土地租借给乙方(即李某和高某),租借费为27000元。其间,乙方享有该土地的永久运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托言搅扰乙方缔造和运用,不然补偿乙方双倍的经济损失。
承租方称,土地有合法手续
昨日,颍州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条路北侧现已建起了一排房子。其间,徐某所指的土地上已盖了两间门面,共三层的高楼。
“其时,她(即徐某)不在家,她老公王军因急事需求钱。”承租人高某说,因而,王某找到了她和老公,并将这块土地永久租借给了他们。租借合同签定后,他们支付了27000元的土地租借费,并开端着手缔造房子。
接着,高某向颍州晚报记者出示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运用证》。该运用证显现的编号为“太集用2011第113155号”,土地运用权人为李心行,地类(用处)为住所,运用权类型为同意拨用宅基地。该运用证还附有一张宗地图。
“土地上的房子手续完全,是合法的。”高某说,除非对方补偿双倍的经济损失,不然不会将土地归还给徐某。
相关部分表明,暂时无法确权
大新镇农业归纳服务站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在土地的确权过程中,若土地用处现已发作改动,将不予确权。若是私自改动土地用处,且不契合相关规划,将由土地管理部分进行查办。
“尽管土地能够租借,但不得超越土地承揽的期限。”负责人说,关于徐某反映的土地问题,两边签定的协议规则为永久租借,是无效的。
此外,大新镇国土资源所一名负责人高建伟表明,他已接到过徐某反映的土地问题。其时,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检查。但对方具有合法的土地手续,即有《集体土地运用证》,该运用证在法令上是合法有用的。
高某说:“徐某只有经过法令途径,假如法院判定该运用证无效,咱们会及时处理。”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