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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不服治安拘留的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09:33
不服治安拘留怎么诉讼
行政诉讼的统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子的分工。《若干解说》第6条第1款规则:“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子和检查行政机关请求实行其详细行政行为的案子。”第2款规则:“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子,也不检查和实行行政机关请求实行其详细行政行为的案子。”这些规则都标明行政案子只能由一般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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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书,现实不实。有依据。找一西安兼职律师。
治安案子,其时就处理,拘留,在派出所关了三十个小时,放回。但没给东西,过了四个月后,又拘留。
听讼网律师回答:
可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则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依据不同状况,别离作出以下判定:
(一)详细行政行为依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契合法定程序的,判定保持。
(二)详细行政行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判定吊销或许部分吊销,并能够判定被告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
1.首要依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过错的;
3.违背法定程序的;
4.逾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实行或许延迟实行法定责任的,判定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
(四)行政处分显失公平的,能够判定改变。
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现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详细行政行为根本相同的详细行政行为。
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子中,以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背政纪的,应当将有关资料移交该行政机关或许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许督查、人事机关;以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资料移交公安、检察机关。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定。有特殊状况需求延伸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子需求延伸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的,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定或许裁决发作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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