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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06:41

合肥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服务指南
手续处理
1、参保人员因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确诊已清晰,但无医治手法的,可请求转往异地诊治;
2、本市参保员工异地转院(诊)先在住院的三级医院处理请求后,在市医保中心挂号,如遇紧急情况,须在一周内补办转院(诊)手续。异地安顿退休人员因病转往安顿地统筹区域以外的医院住院,须经自己最高级别定点医院的医务部分出具转院证明,一起电话告诉医保中心;
3、异地转院(诊)须在指定转往的医院本部医治,分部或协作病房发作的费用不予报销,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因故需更改转院医院,需到医保中心处理改变手续;
4、参保人员在转入医院一次住院完结后,按定时复诊医嘱需再次回该院住院医治的,须在住院前带着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肥市医保中心存案;
5、未按上述要求处理转院(诊)手续所发作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付出。
医疗费用结算
1、跨年度住院费用须于当年12月31日与转入医院半途结帐;
2、在医疗完结一个月内,由患者(或家族)凭社会保障卡,《异地转院(诊)请求表》、接诊医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发票等凭据,处理结算手续。对资料完全的8个工作日内完结结算手续;
3、异地转院发作的医疗费用未能在规则的出院后一个月时间内报销,患者须凭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方可结算。
领款须知
1、初次领款时需带着以下证件收取银联卡:
⑴患者自己收取时,可带着身份证直接到指定银行收取银联卡;
⑵代领人收取时,需持患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和代领人身份证前往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开具介绍信,然后持代领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指定银行领卡。
2、已处理过银联卡的患者再次收取报销费用时凭卡直接在徽商银行收取。
3、领款地址: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安庆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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