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办理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6:40
遗言关于缔结遗言的人而言是关乎到身后事的重要文件,遗言的方法也有几种,其间一种是口头遗言,口头遗言是一种比较特别的遗言,需求满意必定的处理条件才有用,那么,口头遗言处理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答疑解惑。
一、口头遗言的建立条件:
(1)须在危殆状况下才干够立口头遗言。所谓危殆状况是指遗言人因疾病或战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方法立遗言的景象。
(2)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法立遗言的,从前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二、口头遗言见证人条件:
依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言是遗言人口述的,因状况紧急而无其他记载方法的遗言。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则:“遗言人在危殆状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缔结口头遗言时的程序是:
1.遗言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言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载。但不用向代书遗言相同向遗言人宣读、解说;如无法作记载,则以见证人的回忆为准。
3.见证人有必要记载口头遗言的年、月、日、时及地址;如不能记载的,有必要紧记。
4.如状况答应,则记载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留意的是,口头遗言因为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别,则只要在危殆状况下才干运用,如遗言人病危、临终前等。
四、怎么处理口头遗言公证
口头遗言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用。口头遗言要转化为书面方法方可处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言处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处理,由立遗言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挂号,有必要提交立遗言人自己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自己身份状况,由公证人员依据自己的口头遗言内容处理遗言公证手续,如所立遗言中触及产业的处置,还应当提交可以证明产业权属的证明。
一、口头遗言的建立条件:
(1)须在危殆状况下才干够立口头遗言。所谓危殆状况是指遗言人因疾病或战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方法立遗言的景象。
(2)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法立遗言的,从前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二、口头遗言见证人条件:
依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言是遗言人口述的,因状况紧急而无其他记载方法的遗言。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则:“遗言人在危殆状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缔结口头遗言时的程序是:
1.遗言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言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载。但不用向代书遗言相同向遗言人宣读、解说;如无法作记载,则以见证人的回忆为准。
3.见证人有必要记载口头遗言的年、月、日、时及地址;如不能记载的,有必要紧记。
4.如状况答应,则记载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留意的是,口头遗言因为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别,则只要在危殆状况下才干运用,如遗言人病危、临终前等。
四、怎么处理口头遗言公证
口头遗言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用。口头遗言要转化为书面方法方可处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言处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处理,由立遗言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挂号,有必要提交立遗言人自己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自己身份状况,由公证人员依据自己的口头遗言内容处理遗言公证手续,如所立遗言中触及产业的处置,还应当提交可以证明产业权属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