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有关问题解答》的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9:35

状况:有用发布日期:1999-12-29收效日期:1999-12-29发布部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鲁国税流[1999]157号各市、区域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税收办理分局:为加强金融稳妥经营税征收办理,确保经营税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省局对金融稳妥业经营税方针履行、征收办理、安排收入等问题进行了查询,并招集部分市地进行了座谈研讨。现将金融稳妥业经营税有关问题的回答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现状,提出加强办理的定见,请同时贯彻履行:一、进一步加大金融稳妥业经营税办理方法。各级国税机关要有专人担任金融稳妥业经营税办理作业,要针对金融稳妥企业事务杂乱、特色各异的不同状况,拟定和采纳有用的办理方法,以确保方针履行和办理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对金融稳妥经营税日常办理的查核内容,加大查核力度,促进金融稳妥经营税征管水平的进步。二、强化税源监控,加大法律力度。各级国税部分要定时深化企业了解运营状况,经过审阅企业申报交税材料,剖析企业运营目标及收入改变状况。针对金融企业经营税监控难度大的现状,强轮税源监控办理,严厉税收缓缴和滞纳金加收准则,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稳妥企业法律力度。三、各地要加强金融稳妥业经营税方针及财会常识的事务培训作业,要结合当地实践状况,举行不同层次、内容和目标的培训班,进一步进步征管及办税人员的事务素质,以习惯作业需要。四、各级国税部分要与地税部分树立经营税日常联络准则和信息反应准则,如税源监控办理经验的沟通、税务查看状况的彼此反应和通报等,加强合作协作,促进办理水平的进步。附件:金融稳妥业经营税有关问题回答一、金融机构逾期借款交税责任发作时间怎么确认?依据财政部《关于修正金融机构实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方法的告诉》(财商字[1998]302号)规则,自1998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催收借款核算年限由2年缩短为1年,对逾期(含展期后)未满1年的放款,企业应按权责发作制准则核算利息收入并计提经营税;对逾期满1年及超越1年仍未偿还的放款,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实践收到利息收入的当天。城乡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逾期借款按现行财政办理方法的有关规则履行,即对农村信用社超越原约好时限(含展期后)未回收借款,城市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超越原约好时限(含展期后)半年以上未回收的借款,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实践收到的利息收入的当天。二、证券公司署理生意证券事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钱等收入在征收经营税时应怎么把握?依照经营税暂行法令第五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则,对证券公司因供给应税劳务而获得的收入,包含手续费、佣钱等各种名字的收费都要按规则征收经营税,不能按分化后的手续费差额交纳经营税,也不得从收入中作任何扣除交税,包含付出下一环节的手续费开销。三、稳妥公司将无补偿奖赏开销冲减保费收入,在征收经营税时应怎么把握?现在,稳妥公司对保户遍及实施了无补偿奖赏的作法,即在签定稳妥合同时,稳妥的标的额为被稳妥物品的总值,按相应的费率核算出应全额收取的保费;但在收取保费时,只收取原保费的90%作为经营收入,其他的10%作为无补偿奖赏不再收取,直接体现为保户的收益,对稳妥公司的上述作法,可按实践收取的保费收入计征经营税。对稳妥公司按全额收取保费收入后,将无补偿奖赏开销又以红字或直接冲减保费收入的,依照经营税法令第五条规则,应按其未冲销的保费收入为经营额计征经营税。四、稳妥公司储金事务中的无效储金是否应征收经营税?无效储金是指稳妥期已过,但没有返还的储金,该储金已不再享有稳妥利益。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5号告诉中规则,储金事务经营额,是以交税人在交税期内的储金均匀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核算的,储金均匀余额为交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未余额之和乘以50%。按上述规则,无效储金仍归于储金事务经营额,应按规则核算征收经营税。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