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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校车学生误入高速被撞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8:47
校园校车有偿接送学生上下学,却因一时忽略导致本该乘坐校车的学生还未上车就已驶离,落下的学生误入高速公路被撞伤残。近来,法院一审确定校方应承当首要职责,因对孩子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家长承当20%职责。
军军在某小学上学,该校平常有校车担任接送学生上下学,但学生如要乘坐校车则需挂号并收费。2012年9月,一天下午放学后,军军误入高速公路横穿车道,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经警方确定,军军承当事端悉数职责,小轿车驾驶人无职责。军军受伤后住院两个月,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孩子分明应该是坐校车回家的,为何会在放学后进入高速公路这么风险的当地?军军的家长将校园申述到了法院。法院查询后发现,该校安排学生乘坐校车是依据校牌来区分的。坐校车的戴赤色校牌,放学后由保安拦着不让出校门;不坐校车的戴蓝色校牌,放学后能够直接离校。那么军军终究是不是坐校车的呢?两边争执不下。更要害的是,在军军住院期间,校园将他的校牌收走了,而军军的爸爸妈妈也没有保存相关的收据,无法证明军军当天应当乘坐校车,是校方管理上的忽略导致军军当天没有乘坐校车。案子进入僵局,法院再次打开查询,找到其时撞伤军军的司机,司机证明他撞伤军军后,发现孩子胸前有一块赤色的牌子,上面写着校园的称号和联络方式,所以他马上联络到了校园。而和军军同行的另一名孩子事发当天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也说到军军应当是坐校车的,可是放学时校车现已脱离,因此两人自行走出校园,保安也没有阻挠。
据此,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确定军军是乘坐校车的学生,在军军没有乘坐校车后,校园没有清点、核实,也没有联络学生家长,对本案事发承当首要职责。军军的爸爸妈妈作为监护人,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到位,酌情减轻校园20%补偿职责。法院一审判令校园补偿军军各项丢失10万余元。
承办法官庭后介绍,学生上下学的路程中出现意外状况并不罕见,作为发作在校外的事端,大多数状况下,应当由监护人承当监护职责。校园要不要承当补偿则取决于校方有没有差错。“本案中,校方收费安排学生乘坐校车,天然有职责保证这些学生路上的安全。由于忽略大意没有注意到军军并未上车就先行离去,终究军军误入高速公路发作事端,校园在管理上存在缝隙,因此应当承当首要职责。”承办法官说。
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范昰彧
稿件来历: 法制日报案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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