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进行债务重组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08:34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由1项根本管帐原则和38项详细管帐原则组成的新管帐原则。其间,《企业管帐原则第12号——债款重组》相对于旧原则有两点首要变化。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是从头界定其意义,把清算改组债款重组和非财政困难的债款重组扫除,限制了只要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而且债款人做出退让引起权益或许损益的改变的情况下才干适用债款重组的详细原则;二是在管帐处理方面,将债款重组发作的收益和丢失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引进公允价值作为管帐的核算根底,使得税务处理与管帐处理趋于共同;在修正债款条件的重组顶用现值来准确计量重组的收益和丢失。因为不同债款重组方法下的管帐处理不同,相应的涉税处理也有所不同,本文拟对此进行分类论述。
以财物清偿债款
《企业债款重组事务所得税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以下简称“6号令”)规则,债款人以低于债款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款的,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计税本钱与付出的现金金额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所得,记入企业当期的应交税所得额;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计税本钱与付出的现金金额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丢失,冲减应交税所得额。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来清偿债款的,债款人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财物和以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清偿债款两项经济事务所得税处理,并承认有关转让的所得或丢失;债款人获得的非现金财物应当依照该有关财物的公允价值承认其计税本钱,据以核算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财物折旧费用、无形财物摊销费用或许结转商品出售本钱等。
新原则第12号规则,债款人以财物清偿债款的债款重组收益和转让非现金财物收益直接确以为当期损益,不再计入“本钱公积”账户;在以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时,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出财物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为重组收益,以转出财物的公允价值替代了该财物的账面价值。变化后,以财物清偿债款方法下的管帐处理和税务处理共同,企业不需要再进行所得税交税调整。
例1:2005年12月甲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为117000元(增值税税率17%,不触及其他税种),货品现已宣布,两边签订合同约好乙公司在2006年6月1日一次性付清货款。货款到期时乙公司发作财政困难,经两边协议乙公司以自产产品账面价值80000元,公允价值为90000元归还甲企业的债款。这批产品的本钱价值为70000元。
1.2005年12月发作出售时:
甲公司: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乙公司: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7000
贷:敷衍账款 117000
交税调整:甲公司的这笔出售在管帐上契合承认收入的原则,可是依照税法规则,企业采纳赊销方法宣布货品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当天,因而,甲公司该笔出售在税法上不能承认收入,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能承认,出售本钱也不能结转。那么,2005年企业所得税的应交税所得额应调减2000O元(100000-80000),并相应调减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元。
2.合同到期时
因为2006年6月1日为合同规则的收款日期,因而合同到期当天企业应该承认出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结转出售本钱,故2006年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应调增20000元(100000-80000),并相应调增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元。
3.进行债款重组时
债款人甲公司:
借:库存商品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58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损益 117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债款人乙公司:
借:敷衍账款 117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53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收益 117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7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
将债款转为本钱
6号令规则,债款人应当将重组的账面价值与债款人因抛弃债款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所得,计入当期的应交税所得额;债款人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以为该项出资的计税本钱。
新原则第12号规则,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债款人因抛弃债款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应将享有的股份公允价值确以为对债款人的出资,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重组丢失,计入当期损益。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和公允价值的运用消除了旧原则中管帐与税务处理不共同的当地,债款重组时两边不需要再进行交税调整。
例2:续例1,合同到期后乙公司发作财政困难,假定依据两边协议,乙公司以其增发的10000股普通股归还甲公司的债款,乙公司的股票市价为9元/股,面值为4元/股(不考虑其他税费)。
债款重组时:
债款人甲公司:
借:长时间股权出资一乙公司90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27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债款人乙公司:
借:敷衍账款 117000
贷:股本40000
本钱公积——股本溢价 500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收益 27000
修正其他债款条件
6号令规则,以修正其他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计税本钱减记至将来敷衍的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当期的债款重组所得;债款人应当将债款的计税本钱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当期的债款重组丢失。
新原则第12号最大的变化就是现值的核算和损益的承认,即规则公允价值的承认方法为商场参阅价格或是现金流贴现价值。因为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没有商场价值能够参阅,因而,选用折现的方法来承认公允价值。依据新原则第12号的规则:债款人依据将来敷衍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以为当期损益。假如触及了或有开销,应将其包含在将来敷衍金额予以折现,承认债款重组收益。实践发作时冲减重组后债款的账面价值,如未发作则作为结算债款当期的债款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应当依据债款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收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款重组丢失,计入当期损益,触及的或有收入不须计入重组后债款的账面价值。明显,这一方法下管帐和税法处理存在差异,重组时两边要进行交税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一是从头界定其意义,把清算改组债款重组和非财政困难的债款重组扫除,限制了只要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而且债款人做出退让引起权益或许损益的改变的情况下才干适用债款重组的详细原则;二是在管帐处理方面,将债款重组发作的收益和丢失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引进公允价值作为管帐的核算根底,使得税务处理与管帐处理趋于共同;在修正债款条件的重组顶用现值来准确计量重组的收益和丢失。因为不同债款重组方法下的管帐处理不同,相应的涉税处理也有所不同,本文拟对此进行分类论述。
以财物清偿债款
《企业债款重组事务所得税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以下简称“6号令”)规则,债款人以低于债款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款的,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计税本钱与付出的现金金额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所得,记入企业当期的应交税所得额;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计税本钱与付出的现金金额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丢失,冲减应交税所得额。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来清偿债款的,债款人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财物和以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清偿债款两项经济事务所得税处理,并承认有关转让的所得或丢失;债款人获得的非现金财物应当依照该有关财物的公允价值承认其计税本钱,据以核算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财物折旧费用、无形财物摊销费用或许结转商品出售本钱等。
新原则第12号规则,债款人以财物清偿债款的债款重组收益和转让非现金财物收益直接确以为当期损益,不再计入“本钱公积”账户;在以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时,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出财物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为重组收益,以转出财物的公允价值替代了该财物的账面价值。变化后,以财物清偿债款方法下的管帐处理和税务处理共同,企业不需要再进行所得税交税调整。
例1:2005年12月甲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为117000元(增值税税率17%,不触及其他税种),货品现已宣布,两边签订合同约好乙公司在2006年6月1日一次性付清货款。货款到期时乙公司发作财政困难,经两边协议乙公司以自产产品账面价值80000元,公允价值为90000元归还甲企业的债款。这批产品的本钱价值为70000元。
1.2005年12月发作出售时:
甲公司: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乙公司: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7000
贷:敷衍账款 117000
交税调整:甲公司的这笔出售在管帐上契合承认收入的原则,可是依照税法规则,企业采纳赊销方法宣布货品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当天,因而,甲公司该笔出售在税法上不能承认收入,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能承认,出售本钱也不能结转。那么,2005年企业所得税的应交税所得额应调减2000O元(100000-80000),并相应调减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元。
2.合同到期时
因为2006年6月1日为合同规则的收款日期,因而合同到期当天企业应该承认出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结转出售本钱,故2006年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应调增20000元(100000-80000),并相应调增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元。
3.进行债款重组时
债款人甲公司:
借:库存商品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58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损益 117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债款人乙公司:
借:敷衍账款 117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53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收益 117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7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
将债款转为本钱
6号令规则,债款人应当将重组的账面价值与债款人因抛弃债款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以为债款重组所得,计入当期的应交税所得额;债款人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以为该项出资的计税本钱。
新原则第12号规则,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债款人因抛弃债款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应将享有的股份公允价值确以为对债款人的出资,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重组丢失,计入当期损益。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和公允价值的运用消除了旧原则中管帐与税务处理不共同的当地,债款重组时两边不需要再进行交税调整。
例2:续例1,合同到期后乙公司发作财政困难,假定依据两边协议,乙公司以其增发的10000股普通股归还甲公司的债款,乙公司的股票市价为9元/股,面值为4元/股(不考虑其他税费)。
债款重组时:
债款人甲公司:
借:长时间股权出资一乙公司90000
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 27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债款人乙公司:
借:敷衍账款 117000
贷:股本40000
本钱公积——股本溢价 500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收益 27000
修正其他债款条件
6号令规则,以修正其他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计税本钱减记至将来敷衍的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当期的债款重组所得;债款人应当将债款的计税本钱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当期的债款重组丢失。
新原则第12号最大的变化就是现值的核算和损益的承认,即规则公允价值的承认方法为商场参阅价格或是现金流贴现价值。因为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没有商场价值能够参阅,因而,选用折现的方法来承认公允价值。依据新原则第12号的规则:债款人依据将来敷衍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款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以为当期损益。假如触及了或有开销,应将其包含在将来敷衍金额予以折现,承认债款重组收益。实践发作时冲减重组后债款的账面价值,如未发作则作为结算债款当期的债款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应当依据债款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收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款重组丢失,计入当期损益,触及的或有收入不须计入重组后债款的账面价值。明显,这一方法下管帐和税法处理存在差异,重组时两边要进行交税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