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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在劳动法中有哪些特殊的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23:56
咱们都知道一个人只能与一家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可是小时工可一起与多方签约,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小时工在劳作法中有哪些特别的权力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小时工在劳作法中有哪些特别的权力
特权1:可一起与多方签约
尽管《劳作合同法》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但该法一起指出,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并且,后缔结的劳作合同不得影响先缔结劳作合同的实行。
特权2:可随时免除合同
尽管《劳作合同法》规则,劳作者违法免除劳作合同,或许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保密职责或许竞业约束职责,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可该法还规则,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告诉对方停止用工;停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特权3:可要求15日内结酬
《劳作合同法》规则,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规范不得低于用人单位规则的最低小时工资规范;非全日制用工劳作报酬结算付出周期最长不得超越15日。公司做法不光超越了15日,且所发薪酬低于最低小时工资规范,显着违法。
特权4:可要求工伤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为树立劳作联系的非全日制劳作者交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作业的劳作者发作工伤,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能够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则,应当参与工伤保险而未参与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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