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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07:14

住宅公积金的树立以劳作联系为准,员工只要与相关单位树立了劳作联系,就应该树立并缴存住宅公积金。对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依照《住宅公积金办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规则,由办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在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员工有知情权、贰言权;凡违反《法令》规则的,员工有揭露检举权和控告权。依据《法令》规则,单位应为在职员工以法定基数和合理的份额,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法令》不光赋予了在职员工享用住宅公积金的权利,一起也也赋予了监督的权利。员工的权益理应遭到法令的保护。员工在职期间,单位未按规则缴存的,均属欠缴,员工有权按法定程序要求补缴,以保护本身合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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