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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的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20:42
公司的树立办法分为建议树立与征集树立,不同的树立办法所应需求的程序当然是不同的,建议树立在程序方面比较于征集树立而言要简洁许多,下面是听讼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建议树立的公司的树立程序的介绍,期望对您了解建议树立这种公司树立的办法有所协助。
建议树立的公司的树立程序
1、拟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由整体建议人一起拟定,并以要式办法载明法定和约好的必要事项。籍此确认公司的类型、主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树立供给根本的行为规范。
2、认足首期股份
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建议人悉数招领,不得向社会揭露征集。除其他建议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建议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别人。
3、交纳股款
一般,建议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悉数股款。也有些国家(如法国、德国) 规则,建议人能够分期缴款,但第一次所缴股款不得少于悉数股款的1/4。
4、组成处理机关
由建议人选任董事、监事等,树立公司的处理机关。其推举表决办法,各国规则纷歧。有的规则“一股一票”,有的约束表决权最高额,还有的选用累积投票法。
5、进行树立挂号
由推举产生的公司处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请求树立挂号,处理挂号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注册,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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