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与纳税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8:03一、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1、预缴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交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保送管帐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交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管帐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最新规则:自2006年1月1日起,交税人除还有规则外,应在交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而且交税人在规则的交税申报期限内,发现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还可在年度交税申报期内即4月底曾经从头处理交税申报。
3、非正常状况的交税申报。交税人在年度中心发作闭幕、破产、吊销及其他景象依法中止交税责任的,应当在中止出产、运营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国税发(1998)182号」。最新规则中并未申报的要求,仅仅要求汇算清缴。
交税人按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确有困难,需求延期的,应在规则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请求,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处理不能如期处理交税申报的,可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则,处理延期交税申报;交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处理交税申报的,能够延期处理;可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景象消除后当即向税务机关陈述,税务机关应当查明现实,予以核准。
二、企业所得税交税期限。
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个年度完毕后才干精确核算出来,但为了确保税款的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实施“按年核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法征收。
1、预缴企业所得税期限: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均衡入库,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企业所得税交税人应交税额的巨细状况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许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交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对交税人12月份或许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交税申报,也相同应在交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结。
2、汇缴清缴企业所得税的期限:正常企业所得税交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交税人在交税年度内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交税额的,应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的税款超越全年应交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处理退税或许抵缴其下一年度应交纳的所得税;交税人在年度中心发作闭幕、破产、吊销景象的,应在清算前陈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应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交税人在年度中心兼并、分立、中止等其他景象依法中止交税责任的,应当在中止出产、运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应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交税人应缴或补缴的税款因特别困难,不能如期缴交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同意,能够延期缴交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所谓特别困难,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交税人发作较大丢失,正常出产运营活动遭到较大影响的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敷衍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后,不足以缴交税款的。
三、企业所得税亏本补偿期限。
交税人发作年度亏本的,能够用下一年度的所得(不包括税务机关查增所得)补偿,可是连续补偿期最长不得超越五年,而且五年内不论是盈余或亏本,都作为实践补偿年限核算。
四、报经税务机关审阅、批阅的期限。
交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则进行交税调整。交税人需求报经税务机关审阅、批阅的税前扣除、出资抵免、减免税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则及时处理。一般来讲,税务机关受理交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审阅、批阅事项的截止时刻原则上为次年2月底曾经,逾期不在受理。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企业财产丢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方法》第十三条:企业发作的各项需批阅的财产丢失应在交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会集一次报税务机关批阅;企业发作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危害需求现场取证的,应在依据保存期间及时申报批阅,也可在年度终了后会集申报批阅,但有必要出据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判定部分等的判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