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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11:31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树立劳作联系,是有必要签定劳作合同的。但有的职工在入职的时分,只要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协议算劳作合同吗,劳作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入职协议算劳作合同吗
不算,短缺合同必要条款。劳作合同法之所以对劳作合同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清晰规则,首要意图便是催促两边恪守各自的权利职责,并确保发作胶葛时有清晰的法令依据,从而使两边的联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况。
所以,关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作合同应当具有的必备条款,并不具有劳作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关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好两边权利职责的,归于未签定劳作合同的景象。
劳作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内容:
(1)劳作合同期限。指劳作合同效能所及的时刻长度,即劳作合同的有效期限
(2)作业内容。指劳作法令联系所指向的目标,即劳作者详细所从事劳作的品种和内容。
(3)劳作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作者从事某项劳作供给的必要条件,包含劳作保护条件和其他劳作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劳作过程中的事端,保证劳作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纳的各种办法,后者首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作者顺利完成劳作合同约好的作业任务,为劳作者供给的必要的物质和技能条件。
(4)劳作酬劳。指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确认劳作联系后,因供给了劳作而获得的酬劳。
(5)劳作纪律。指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有必要恪守的劳作规矩和次序。假如劳作者违背劳作纪律,用人单位能够依据其违背纪律的严峻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分。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有必要约好有关劳作纪律的条款,也可准则约好劳作者有必要恪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作规矩。用人单位的内部劳作规矩不得与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则,不具有拘谨劳作者的效能。
(6)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劳作合同法令联系完结和吊销的条件,分为法定停止的条件和约好停止的条件。法定停止的条件是指法令直接规则劳作合同停止的景象;约好停止的条件是指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约好劳作合司停止的景象。一旦合同停止景象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约好停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背劳作合同的职责。是指违背劳作合同约好的职责应当承当的职责。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能够约好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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