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22:32
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间一方又不乐意离婚,或乐意离婚,但对子女抚育、产业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的有关规则,可区别不同状况向有权统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乐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
(2)向原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则,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状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拘禁的人。
(3)依照《定见》第11条的规则,非武士对武士提出的离婚诉讼,假如武士一方为非文职武士,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假如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都是武士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依据《定见》第12条的规则,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向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没有常常居住地的,向原告申述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
申述时,应向人民法院供给以下证件:
1、两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子有关的依据;
4、人民法院要求供给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间一方又不乐意离婚,或乐意离婚,但对子女抚育、产业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的有关规则,可区别不同状况向有权统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乐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
(2)向原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则,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状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拘禁的人。
(3)依照《定见》第11条的规则,非武士对武士提出的离婚诉讼,假如武士一方为非文职武士,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假如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都是武士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依据《定见》第12条的规则,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向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没有常常居住地的,向原告申述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
申述时,应向人民法院供给以下证件:
1、两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子有关的依据;
4、人民法院要求供给的其他证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