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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23:46

1、参保员工在一同具有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则享用生育稳妥待遇:(1)契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则;(2)临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与生育稳妥且接连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满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出产费用,当事人带着结婚证、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稳妥的报销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参保员工在一同具有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则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1)契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则;
(2)临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与生育稳妥且接连足额交纳生育稳妥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出产费用,当事人带着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大街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稳妥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补助和一次性养分补助,需填写《生育稳妥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供给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资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处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临产后一年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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