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20:11(一)窗口:
局就事大厅
(二)主办股室:
地产股作业电话:5229820
(三)根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财物处理的告诉》
2、《国土资源部分关于加强土地财物处理促进国有企业变革和开展的若干定见》
3、《国土资源部关于变革土地评价成果承认和土地财物处置批阅方法的告诉》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财物批阅定见(试行)和土地评价陈述存案方法”(试行)的告诉》
5、《国土资源部关于整理和规划土地市场秩序的告诉》
6、《乡镇土地评价规程》
(四)应提交的资料(一式2份)
1、土地评价成果存案请求函;
2、《土地使用证》;
3、《土地评价技能陈述》和《土地评价陈述》;
4、土地评价组织资质证书和土地评价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其它资料。
(五)作业时限
1、预审时限:5个作业日
窗口自收到请求资料当日起1个作业日内告诉主办股室提取资料,对请求资料符合要求的,由主办股室书面告诉窗口处理受理手续;对请求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主办股室应当在3个作业日内一次性书面奉告窗口,再由窗口在1个作业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内容。待请求人按要求提交悉数补正请求资料的,由窗口处理受理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由主办股室处理退件手续,交窗口送达。逾期未奉告的视为受理。
2、处理时限:20个作业日
局自收到窗口受理递文起20个作业日内,处理结束批阅或检查业务。(股室检查时限:10个作业日;局领导检查时限:8个作业日;其他作业时限:2个作业日。)
3、送达时限:10个作业日
主办股室处理结束,将需求发送给请求人的资料移送到窗口,再由窗口在10个作业日内告诉请求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