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04:12误工费是指因医疗差错医医治养期间实践削减的收入。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刻和收入情况确认。假如没有削减收入的,不应当补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补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核算。
误工时刻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包含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安排、社会团体等单位如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含薪酬、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助、补贴。奖金以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核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依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作力人均纯收入核算。
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许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作,其收入能保持自己正常日子的,包含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作服务人员等。
3、无收入的,是指自己日子来源首要或许悉数依托别人供应,或许偶尔有少数收入,但不足以保持自己正常日子的。
4、受诉法院地点地,是指受诉法院地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核算公式:误工费=实践削减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日收入×误工天数(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日均薪酬×误工天数(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