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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哪些条款最容易出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00:51
开发商比较,购房者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位置。购房合同中的条条款款关于许多没有买房经历的人来说很可能是“霸王条款”,乃至是圈套。假如购房者对此没有发觉,吃亏受骗就在所难免了。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么,购房合同中哪些条款最简单出问题?哪些条款是“霸王条款”呢?
业内人士对购房合同中的疑似“霸王条款”进行了解读。
榜首,关于共有部位,“依照两边合同或协议的约好确认权益归属,没有约好的归属卖方一切。”
相关法律规则:《物权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则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一起办理的权力。
第二,“车位、车库、游泳池、架空层等区域的一切权、运用权、运营收益权归卖方一切。”
相关法律规则:《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则,“修建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归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占用业主共有的路途或许其他场所用于停放轿车的车位,归于业主共有”。
第三,“本项目内任何公共当地和共有部位或其他共有服务设备、设备粘贴广告、布告、招贴以及装置招牌等固定设备的相关权力及广告运营权益归于卖方一切。”
相关法律规则:《物权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则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一起办理的权力。
第四,“买方在本房地产内所从事的运营活动类型(包含但不限于租借等活动),须报卖方及/或该花园物业服务企业审阅经过”。
相关法律规则:《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则,“一切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依法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
在签购房合一起,购房者一定要逐条研讨,对以上几项进行琢磨,对霸王条款坚决“SAY NO”。假如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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