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杀人罪有时效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1:36
杀人罪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在许多案子中公安机关不能及时的将违法嫌疑人进行抓捕归案,那么在必定时刻之后还能进行抓捕吗?也就是说关于杀人罪的案子具有时效性吗?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杀人罪有时效性吗
杀人犯的追诉期间是二十年。但杀人后只要在司法机关没有立案的状况下,才适用这个追查时效。假如司法机关一旦立案,就不受这个追诉时效的约束,进行毕生追诉。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违法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通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通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通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今后以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伸】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办或许在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今后,躲避侦办或许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指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因而,关于杀人罪时效性的问题咱们就清楚了吧,我国刑法在这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则,这也是很重要的知识问题。当有相似的状况呈现,咱们需求清楚详细的法令法令,才干了解相关案子的时效问题。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