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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合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21:26

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一起投标的行为。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本法或许国家规则的资历条件和承当投标项目的相应才能。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当投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资历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依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则,是促进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避免货商或承包商来完结,确保投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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