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港澳台居民在北京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21:00

一、港澳台居民在北京处理成婚挂号的条件要求
1、当事人一方作业或日子所在地为北京市;
2、男女两边自愿成婚,且共同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爱人;
5、均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
二、港澳台居民在北京处理成婚挂号需求供给的资料
香港居民须持以下证件证明:
1、自己的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
2、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自己婚姻挂号记载证明,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通过司法部香港托付评判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
3、自己寓居或作业日子证件证明。
澳门居民须持以下证件证明:
1、自己的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及澳门居民身份证;
2、澳门民事挂号局出具的自己婚姻挂号记载证明,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通过澳门公证署评判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
3、自己寓居或作业日子证件证明。
台湾居民须持以下证件证明:
1、自己的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及台湾居民身份证;
2、台湾当地司法组织出具的自己户籍证明,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通过台湾地方法院评判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
3、自己寓居或作业日子证件证明。
三张大二寸(5×3.8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相片。
三、处理程序
(一)受理
1、两边当事人填写《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挂号机关供给);
2、婚姻挂号员监誓并签名。
(二)检查
1、检查证件、证明资料是否完全、有用;
2、问询相关状况。
(三)挂号
1、契合成婚条件的,当场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
2、不契合成婚条件的,不予挂号并当场向当事人阐明理由。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