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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损车辆停运损失费可以由交通肇事者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20:15
网友发问:
我是一名个别货运司机,上星期,我驾驭解放牌轿车将客户的货品从宁波运到上海。途经嘉兴时,在一弯道处,后边一辆货车违章强行超车,在超车过程中将我驾驭的解放车撞到路边沟内,致使我的车严峻损坏,客户的货品严峻损坏(价值40000元)。为修正该车,我支付了1万元修车费,停运一个月,形成停运丢失费 5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事故职责悉数由对方担任。传闻,国务院公布的《路途交通事故事处理方法》第36条损害补偿的项目中没有停运丢失费。请问,被损车辆停运丢失费应否由交通闯祸者补偿?别的,客户的货品丢失由谁承当?
律师回答:
交通闯祸补偿,首先要处理交通事故职责问题,《路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19条第1款规则:“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形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悉数职责,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职责。”据来信所述,货车违章强行超车将你驾驭的解放车撞坏,该货车司机应当承当悉数职责。当然这一职责的确认应当由公安机关作出。假如公安机关确认也是这样确认职责的,那么闯祸司机就应当承当悉数补偿职责。关于补偿规模,闯祸者补偿悉数修车费是毫无疑问的,至于是否应补偿停运丢失费问题, 1997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过,并于2月13日起实施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产业丢失是否包含被损车辆停运丢失问题的批复》处理了这一问题,该批复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例》榜首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损坏国家的、团体的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许折价补偿。’ ‘受害人因而遭受其他重大丢失的,侵害人应当补偿丢失。’因而,在交通事故损害补偿案子中,假如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品运送或许旅客运送经营活动,要求补偿被损车辆修正期间的停运丢失的,交通事故职责者应当予以补偿。”据此,你能够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闯祸者补偿你停运一个月的丢失费。别的,关于你的客户的丢失,也应该由闯祸司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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