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期间债务人违背法定义务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1:23
依据《破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等相关规则,有关人员违背法定责任的,法院能够采纳拘传、训诫、拘留、罚款等处置办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间,相关人员有拒不提交或许提交不真实的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管帐报告等资料,拒不向管理人移送产业、印章和账薄、文书等资料的,和假造、毁掉有关产业依据资料而是产业状况不明的许多行为,是阻碍破产程序的行为;其情节严峻的构成犯罪,以阻碍清算罪论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修正案 一、第一百六十二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藏匿或许成心毁掉依法应当保存的管帐凭证、管帐账簿、财政管帐报告,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
六、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经过藏匿产业、承当虚拟的债款或许以其他办法搬运、处置产业,施行虚伪破产,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责任列席债款人会议的债款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款人会议的,人民法院能够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款人的有关人员违背本法规则,拒不陈说、答复,或许作虚伪陈说、答复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款人违背本法规则,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许提交不真实的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管帐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付出状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状况的,人民法院能够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九条 债款人的有关人员违背本法规则,私行脱离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能够予以训诫、拘留,能够依法并处置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背本法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间,相关人员有拒不提交或许提交不真实的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管帐报告等资料,拒不向管理人移送产业、印章和账薄、文书等资料的,和假造、毁掉有关产业依据资料而是产业状况不明的许多行为,是阻碍破产程序的行为;其情节严峻的构成犯罪,以阻碍清算罪论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修正案 一、第一百六十二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藏匿或许成心毁掉依法应当保存的管帐凭证、管帐账簿、财政管帐报告,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
六、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经过藏匿产业、承当虚拟的债款或许以其他办法搬运、处置产业,施行虚伪破产,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责任列席债款人会议的债款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款人会议的,人民法院能够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款人的有关人员违背本法规则,拒不陈说、答复,或许作虚伪陈说、答复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款人违背本法规则,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许提交不真实的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管帐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付出状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状况的,人民法院能够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九条 债款人的有关人员违背本法规则,私行脱离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能够予以训诫、拘留,能够依法并处置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背本法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