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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种类都有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17:07
我国施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关于违法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减轻处分,那么自首的品种都有哪些,自首包含哪些景象,关于认定为自首的景象有哪些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认定为自首的景象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哪些情况下可认定为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只要满意自首的条件,才干认定为自首。具体来说:
1、一般自首的建立条件
(1)主动投案。所谓主动投案,是指违法分子于违法之后,被迫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供认自己施行了违法,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操控之下,等候告知违法事实,并终究承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违法分子主动投案今后,只要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才干足以证明其具有真挚悔罪的体现。所以,能否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是自首建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2、特别自首的建立条件
依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则,特别自首的建立条件:
(1)特别自首的主体有必要是被采纳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儿的强制办法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则的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和拘捕等办法。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现已人民法院判定,正在被执行所判惩罚的人。只要上述三种人,才干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有必要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这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有必要是自己现已施行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没有把握的违法事实;二是被采纳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过在违法性质或许罪名上与司法机关现已把握的罪过不同。
假如供述的是司法机关没有把握同品种的罪过,不视为自首,但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二、认定为自首的景象有哪些
1、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
2、被采纳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3、被采纳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许判定确认的罪过属不同种罪过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目标: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担任人员。
三、自首的品种都有哪些
自首,是指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行为,或许被采纳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67条规则,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是指违法分子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纳强制办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行为。
归纳上面的介绍,自首的品种包含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个类别。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认定为自首的景象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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