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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佛山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20:27

  关于佛山结婚登记需求的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处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寓居地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处理结婚登记的华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
  (二)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处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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