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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祖父母实际抚养的儿童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9:08
[案情] 
泰和县有一儿童彭某,本年刚满5岁的,彭某的母亲在彭某缺乏2岁时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彭某的父亲于2004年下半年不幸患病逝世,尔后彭某与其祖父母共同生活。2005年3月,彭某在一场交通事端中逝世,彭某在该场事端中不负事端职责。在检察机关将闯祸方提起公诉后,彭某的祖父母也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不合]
 关于彭某的祖父母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存在两种争议:
榜首种定见以为,彭某的祖父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十四条的规则“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奉告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丢失的被害人,已逝世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许约束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已逝世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参照《承继法》的规则,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的景象下,后一次序承继人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在没有通过法定程序承认被害人失踪或许逝世的景象下,被害人的祖父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种定见以为,被害人的祖父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为:被害人的祖父母归于近亲属规模,也是被害人的实践监护人,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答应被害人的实践监护人即其祖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为:依据《若干问题的解说》,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第147条的规则,被害人的近亲属应扩展到被害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笔者以为应当契合下列条件:(1)、近亲属关于已逝世的被害人生前存在抚育联系;(2)、有必要是在被害人确已逝世的景象下进行;(3)、其有必要存在着实践的物质丢失且该丢失是由被告人和犯罪行为形成。别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权力而不是职责。民事诉讼实施当事人主义,“诉权在民”,民不告官不究,由于种种原因,并非一切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以或许乐意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被害人彭某的祖父母在被害人的父亲逝世、母亲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一向担负着抚育被害人的职责,被害人逝世也是给其祖父母形成了直接和直接的丢失。若不答应被害人的祖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意味着被害人逝世后没有建议权力的人,呈现“撞死人白撞”的局势,对社会来说也是负面的影响。朱烈旗 朱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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