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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不服,做二次鉴定需走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5:13
工伤判定一般是呈现工伤的时分能够对其受伤的情况进行一个判别。工伤判定成果出来后对判定成果不服的,能够请求从头判定,那么二次判定需求走什么程序?接下来,就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工伤判定不服,做二次判定的程序
提出工伤伤残从头判定请求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请求。包含:请求再次判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医治情况、初度判定情况、请求时刻(单位请求需加盖公章、工伤员工请求需自己签字);
2.《工伤伤残判定请求表(再次判定)》1份;
3.确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判定结论及收到市判定结论时刻的有用证明;
5.被判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组织印章):医学确诊证明、就诊病历、化验陈述、印象查看陈述及住院医治的出院记载、手术记载等;作业病应提交作业病确诊组织的确诊证明书、作业史、作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完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作业病可不供给)
判定内容
广义的工伤判定包含劳作能力判定和致残等级判定。窄义的工伤判定指致残等级判定。
劳作能力判定也称劳作判定,是指劳作者在出产作业中因种种原因形成劳作能力不同程度的危害,致使劳作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临其做出的辨别和判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作能力判定作业只担任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作能力判定问题。
残等级判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作判定委员会在劳作能力判定技能小组以为工伤员工损失劳作能力,需求评残的根底上,根据《员工工伤和作业病致残程度判定》,对因工挂彩或患作业病的员工伤残后损失劳作能力的程度和依靠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判定。一共有十个等级。
劳作判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络又有差异。从性质上来说,劳作判定是工伤评残的根底。从程序上来说,是先判定后评残。从规模来说,劳作判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作业病)进行判定外,还包含对因病或非因工挂彩导致的暂时或永久损失劳作能力的判定,其主要功能是从医务方面临劳作者暂时或永久损失劳作能力的情况进行判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厉,其功能是对工伤和患作业病员工永久损失劳作能力的情况进行的判定。二者的作业程序和判别根据也不同。但关于显着的工伤(含作业病)事例来说,工伤评残能够与劳作判定一起进行。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假如对第一次工伤判定不服的,能够请求二次工伤判定。二次工伤判定一般应当先提交请求然后才能够进行判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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