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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程序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6:22

收养程序怎么走?收养子女有必要契合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一般收养程序是请求、检查、挂号这几个过程。收养挂号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下面由听讼小编在本文具体介绍。
一、收养程序怎么走
1、请求
(1)收养联系当事人应当亲身到收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收养挂号。夫妻一起收养子女的,应当一起到挂号机关处理挂号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身前往的,应当书面托付另一方处理挂号手续,托付书应当通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通过公证。
2、检查
检查是收养挂号的中心环节。挂号机关受理挂号请求后,要对当事人的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含: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资料是否完全、有用;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契合我国法令的规则;
(3)收养人的收养意图是否合理,意思表明是否实在;
(4)是否有生意儿童或变相生意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背法令的行为。
3、挂号
(1)凡契合法令规则的,收养挂号机关应当在受理挂号请求之次日起30日内,为请求人处理收养挂号,发给《收养证》,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
(2)对不契合收养法规则条件的,不予挂号,并对当事人阐明理由。
4、布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的,收养挂号机关应当在挂号前布告查找其生爸爸妈妈;
(2)自布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未招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布告期间不计算在挂号处理期限内。
二、收养子女应到哪个机关挂号
收养法规则,收养挂号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孤儿,在社会福利组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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