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1:08
一、补偿的核算方法有三种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则:“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丢失难以确认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定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补偿。”依据这条的规则,咱们能够看出商标侵权补偿有三种核算方法:1、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由于侵权而遭到的丢失;3、法定补偿。
法律规则了三种补偿核算方法,在实务中怎么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下称解说)第十三条规则:“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确认侵权人的补偿职责时,能够依据权利人挑选的核算方法核算补偿数额。”这便是说被侵权人能够自行挑选是适用第一种核算方法仍是第二种核算方法,假如这两种方法都无法核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法。
二、第一种核算方法(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的适用
关于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假如严厉依照财政制度进行核算那是十分复杂的,一是在实务中简直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的完好、实在的财政记载,二是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践的获利,比方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一切的货品还没有出售出去或许出售量十分的小,还不行前期的包装等费用。高院的解说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简略处理了。解说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侵权所取得的利益,能够依据侵权产品出售量与该产品单位赢利乘积核算;该产品单位赢利无法查明的,依照注册商标产品的单位赢利核算。”在中粮集团诉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标侵权案子中,法院判定被告1552.7479万元人民币。该案子由于标的额为一个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关于补偿的核算据自己了解适用的便是第一种核算方法,并且比较清晰就适用了解说第十四条。中粮集团申述的准备工作做得十分的好,敏捷查封了被告的货品,并取得了部分财政材料。法院依据财政材料核算出被告侵权产品的出售量,并大致核算出每瓶酒的赢利为9元,最终得出了1552.7479万元人民币的数字,以此为补偿数额。
这种方法在实务中适用比较多,从调查取证的视点来看也相对简略一些,所以为首选方法。
三、第二种核算方法(被侵权人由于侵权而遭到的丢失)的适用
这种方法很是没谱,被侵权人由于侵权而遭到的丢失怎么核算?解说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能够依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形成产品出售减少数或许侵权产品出售量与该注册商标产品的单位赢利乘积核算。”这种方法在实务中实践是难以适用的。咱们不能简略地以为销量下降了便是由于侵权形成的。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种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晚期必定是要下降的。假如产品处于生命旺盛期,销量很可能并没有下降,那么这又怎么去核算呢?单位赢利的下降相同有千万种原因,有时厂家为了扩展市场占有率,自行下调价格,那么单位赢利必定要下降,这与侵权人是没有关系的。
在实务中现在很少看到按这种方法核算补偿的。
四、第三种核算方法(法定补偿)的适用
解说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均难以确认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的恳求或许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确认补偿数额。”
法定补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要在前两种方法都无法核算时才适用。法定补偿由法官在0到50万元自在裁量,在50万元以下法官说了算,0到50万元这个起伏太大,但是请定心,法官也不是能够随意说的。解说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认补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结果,商标的名誉,商标运用答应费的数额,商标运用答应的品种、时刻、规模及阻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要素归纳确认。”法官要依据规则的各种要素进行归纳考虑,其间商标运用答应是比较好适用的,在实务中也有的法院依照答应费直接核算侵权补偿,按答应费来核算补偿,补偿数额很可能会大于50万元。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则:“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丢失难以确认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定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补偿。”依据这条的规则,咱们能够看出商标侵权补偿有三种核算方法:1、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由于侵权而遭到的丢失;3、法定补偿。
法律规则了三种补偿核算方法,在实务中怎么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下称解说)第十三条规则:“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确认侵权人的补偿职责时,能够依据权利人挑选的核算方法核算补偿数额。”这便是说被侵权人能够自行挑选是适用第一种核算方法仍是第二种核算方法,假如这两种方法都无法核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法。
二、第一种核算方法(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的适用
关于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假如严厉依照财政制度进行核算那是十分复杂的,一是在实务中简直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的完好、实在的财政记载,二是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践的获利,比方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一切的货品还没有出售出去或许出售量十分的小,还不行前期的包装等费用。高院的解说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简略处理了。解说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侵权所取得的利益,能够依据侵权产品出售量与该产品单位赢利乘积核算;该产品单位赢利无法查明的,依照注册商标产品的单位赢利核算。”在中粮集团诉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标侵权案子中,法院判定被告1552.7479万元人民币。该案子由于标的额为一个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关于补偿的核算据自己了解适用的便是第一种核算方法,并且比较清晰就适用了解说第十四条。中粮集团申述的准备工作做得十分的好,敏捷查封了被告的货品,并取得了部分财政材料。法院依据财政材料核算出被告侵权产品的出售量,并大致核算出每瓶酒的赢利为9元,最终得出了1552.7479万元人民币的数字,以此为补偿数额。
这种方法在实务中适用比较多,从调查取证的视点来看也相对简略一些,所以为首选方法。
三、第二种核算方法(被侵权人由于侵权而遭到的丢失)的适用
这种方法很是没谱,被侵权人由于侵权而遭到的丢失怎么核算?解说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能够依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形成产品出售减少数或许侵权产品出售量与该注册商标产品的单位赢利乘积核算。”这种方法在实务中实践是难以适用的。咱们不能简略地以为销量下降了便是由于侵权形成的。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种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晚期必定是要下降的。假如产品处于生命旺盛期,销量很可能并没有下降,那么这又怎么去核算呢?单位赢利的下降相同有千万种原因,有时厂家为了扩展市场占有率,自行下调价格,那么单位赢利必定要下降,这与侵权人是没有关系的。
在实务中现在很少看到按这种方法核算补偿的。
四、第三种核算方法(法定补偿)的适用
解说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均难以确认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的恳求或许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确认补偿数额。”
法定补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要在前两种方法都无法核算时才适用。法定补偿由法官在0到50万元自在裁量,在50万元以下法官说了算,0到50万元这个起伏太大,但是请定心,法官也不是能够随意说的。解说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认补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结果,商标的名誉,商标运用答应费的数额,商标运用答应的品种、时刻、规模及阻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要素归纳确认。”法官要依据规则的各种要素进行归纳考虑,其间商标运用答应是比较好适用的,在实务中也有的法院依照答应费直接核算侵权补偿,按答应费来核算补偿,补偿数额很可能会大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