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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的实施机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22:12
每个法令或许法令在施行进程中都需求有相应的机制来支撑它,确保该法条有用的被施行。世界人权法的施行机制都是由什么机制来支撑呢?我们或许对世界人权的施行机制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的文字就会对此做一个简略介绍,期望对我们能有所协助!
(一)根据联合国宪章树立的安排及其监督机制
1.大会
大会具有广泛的职权,是一个提出审议和主张的安排,所以大会对人权在全球的施行进行政治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效果。
大会分为6个委员会,人权问题在提交大会之前,一般要经过第三委员会的预先审议。
大会的主张对国家没有法令拘束力,但各会员国根据宪章第55条和56条的规则,承当与联合国协作的一般职责。所以,在必定程度上大会的抉择也会发生严峻影响。
2.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社理事会是大会权力之下担任和谐联合国经济、社会、人权和文明活动的机关。
1947年,经社理事会根据宪章第68条的规则,树立了人权委员会。
经社理事会在避免种族灭绝、消除无国籍状况、维护少量者等方面做了很多的作业,一起它还审议人权委员会作出的抉择。
1970年,经社理事会经过了“1503号”抉择,树立了在或许的状况下对“好像显现大规模严峻且有牢靠证明的侵略人权的方式”进行检查和纠正的程序。
“严峻的”是指侵略人权的行为特别残暴或凶狠;“大规模”则是指有根据标明经官方答应的大规模的蹂躏人权的行为。
3.人权委员会
现在,人权委员会有53位委员,但其他国家、政府间安排和享有咨询位置的非政府安排能够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每年举行为期6周的会议,它是处理人权问题的首要的政府间安排。
委员会起草了被合称为“世界人权宪章”的三个法令文件。
委员会还树立了一套维护人权的机制和程序,经过特别陈述员和作业组,特别是经过向有关国家差遣查询人员,对国家恪守人权的状况进行监督,并对有关方面的指控进行查询。
人权委员会下设了若干作业组和隶属安排。
4.联合国促进和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人权委员会的首要隶属安排,是人权委员会在1947年根据经社理事会的授权建立的。1999年,经社理事会将避免轻视和维护少量小组委员会更名为促进和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
委员会的功能是:
(1)以《世界人权宣言》为根据,对触及人权和根本自在的任何轻视以及维护种族、民族、宗教和言语上的少量者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委员会提出主张;
(2)行使理事会或委员会或许托付给它的其他任何功能。
5.秘书处
秘书处是担任处理联合国日常行政管理业务的机关,秘书处和秘书长具有广泛的职权,包含维护与促进人权的职权。
1993年在联合国大会第48届会议上,设立了人权业务高级专员。
人权业务高级专员在联合国秘书长的指示和权力之下,并在大会、经社理事会和人权委员会悉数权限、权力和抉择的结构之内,对联合国的人权活动负有首要职责。
高级专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两届。
(二)联合国条约安排及其监督机制
下列世界人权条约受相关委员会或条约安排的监督:
1.《经济、社会和文明权力条约》——经济、社会和文明权力委员会;
2.《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条约》——人权业务委员会;
3.《消除全部方式种族轻视条约》——消除种族轻视委员会;
4.《消除对妇女轻视条约》——消除对妇女轻视委员会;
5.《制止酷刑条约》——制止酷刑委员会;
6.《儿童权力条约》——儿童权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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